我在乱世活了三百年 书架

第 03 章 / 共 15 章

第三章 · 永嘉五年

永嘉五年的夏天,洛阳先是饿的。

我在这座城里已经二十多年了。街坊里没人记得我是几时来的,只当我是巷口那个一直没老、话又碎的抄书人。其实我自己心里清楚:别人两鬓生了霜,我还是当年那张脸。阿枣早年打趣我,说我是喝了城西那口井的水,喝出个不老泉。我笑,不敢接话——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,只知道这些年我没病过一天,割破了手,第二日就长好,连疤都不留。这事我谁也没说。乱世里最招祸的,就是跟别人不一样。

那年春上就没下几场雨。到了夏天,米价一天一个样。先是斗米千钱,后来千钱也买不着,钱成了废物,谁都要粟、要帛。城里的人开始吃观音土,吃树皮,最后……最后的事我不愿细写。我只说一件:巷子深处那户人家,三个孩子,入夏还听得见哭,立秋以后就听不见了。

阿枣把她那半瓮粟藏在灶膛底下,分给我一小捧。

「你个大男人,饿不死也得饿脱相。」她说,「拿着。」

我推回去。她瞪我。

「李三白,你懂什么。」她把粟塞进我怀里,「乱世里活命有规矩——能省一口是一口,能走的时候别回头,跟紧了别撒手。你记不住,我替你记。」

这些话,我后来记了三百年。

城破那夜

六月里,洛阳终于守不住了。

汉军是从宣阳门那边进来的。我没看见破城的那一刻,只听见——先是很远的一声闷响,像整座城塌了一角,接着是喊,是马,是那种一旦响起来就再没停过的声音。天还没黑,西边的天却先红了,不是晚霞的红,是底下烧起来的红,把云都映得发亮。

阿枣冲进我屋里,头发都没束好。

「走!」她只说了一个字。

她男人早几年病故了,家里就她带着个七八岁的女娃,小名唤作豆子。豆子被她背在背上,一只手死死攥着她娘的衣领。我抓了那捧粟、一囊水,跟着她往城南跑。她说城南人少,出了城门,往伊阙走,进山,兵进不了山。

街上已经乱成一锅。有人抱着来不及带走的东西又扔下,有人只顾着跑,撞倒了也不扶。我看见一个老翁坐在门槛上不动,任人来人往,就那么坐着——他大约是走不动,也不想走了。我想拉他,阿枣拽住我。

「别管!」她声音发抖,「跟紧我。」

能走的时候别回头。我记住了。可我这辈子最恨的,就是记住了这句。

城门口挤满了人。汉军的火把已经在几条街外了,那红光把每个人的脸都照得一半亮一半黑。人往一处涌,门就那么宽,谁也过不快。我被人潮夹着,脚几乎沾不到地。我一手拽着阿枣的袖子,另一只手护着头——身后不知哪里翻了车,什么东西砸下来,人群像被人从中间劈开一样往两边倒。

我摔了。爬起来时,手里那截袖子还在,人不在了。

「阿枣!」我喊。

四下全是喊声,我自己的喊像掉进水里。我逆着人流往回挤,被撞,被踩,有人拿手肘狠狠捣我的胸口,我也顾不上。我只看见一样东西——泥里有一只鞋,孩子的,很小的一只,鞋头绣着半朵没绣完的花。豆子的鞋。我认得,那花是阿枣夜里就着油灯绣的,绣了一半嫌线色不对,一直没绣完。

我把那只鞋从泥里抠出来,攥在手里,继续往人堆里钻。

伊水边

后来我是怎么出的城,记不清了。等我回过神,天已经蒙蒙亮,我趴在伊水边的芦苇里,浑身是泥,手里还攥着那只小鞋。

河边零零散散躲着些逃出来的人,都不出声,像一群受了惊的鸟。我一个一个地找,一张脸一张脸地看。我问:见没见一个背着女娃的妇人。摇头,摇头,都是摇头。有个逃出来的邻居认得我,他别过脸,很久才说了半句:

「城门那儿……人踩人……」

他没说完。我也没让他说完。有些话,说一半,你就全懂了。

我沿着河往下游走了很远。我告诉自己,她是泼辣人,她会活的,她惯会在乱里钻空子,她背上还有豆子。我走一段,喊一声她的名字,喊一声豆子。喊到后来,我自己都听出来了——那不是在找人,是在讨一个念想。

晌午的时候,河湾里漂来一些东西,被水推着,轻轻地撞在岸石上。我不写那是什么。我只是坐下了,坐在那块石头上,把那只小鞋放在膝盖上,一直坐到日头偏西。

能走的时候别回头。跟紧了别撒手。

我一样都没做到。她替我记的那些规矩,头一回用,就用来送她。

死不了

逃出来的人渐渐往南聚。听说往南还有条活路,衣冠人家都往江边去了。我却在原地耗着,一连几日不吃不喝,也没觉出饿——那时我还没多想。

第三日夜里,山道上遇着一伙散兵溃卒,见人就抢。我怀里除了那只鞋什么也没有,可乱世里人命比东西贱,抢不着东西,就要拿人出气。有一个照着我心口就是一刀。

我记得那一下的冷,比疼来得还快。刀子进去,又拔出来,我倒在石头上,看天。奇怪,我心里那一刻竟是松的——好,这下我也去了,去追阿枣了,去把那只鞋还给豆子了。我等着那个说来就来的黑,等着一切熄掉。

可它没来。

那些兵翻了我一遍,见我这般模样,只当我死定了,骂骂咧咧走了。我躺在冷石头上,从后半夜躺到天亮。我按着胸口,那道口子先是不流了,然后一点一点,往一处收——像水面上的涟漪倒着退回去。到日头上来的时候,那里只剩一道浅浅的白痕,隔着衣裳,摸上去竟不觉得疼了。

我坐起来,怔怔地看自己的手。手是我的手,还年轻。我在这世上活了五十多岁了,脸还是三十岁的脸。我一直以为那不过是老天赏我个不生病的好身子。直到这一刀,我才真正明白过来。

我死不了。

这四个字,别人听了要谢天谢地,我却坐在山道上,捂着那道愈合的伤口,第一次这样地害怕。饿殍遍地,人命贱如草芥,唯独我这条命,怎么都断不了。阿枣断了,豆子断了,巷子里三个孩子断了,坐在门槛上的老翁断了——他们都是该活的人。我这条不该赖着的命,偏偏赖了下来。

我忽然懂了一件顶残忍的事:往后我要送的人,不止阿枣一个。这世上凡是我在乎的人,我都得眼睁睁看着他们一个一个走在我前头,一个都留不住,而我,还得替他们活着,活很久很久。

我把那只没绣完花的小鞋,用布仔细裹了,贴身放好。

然后我朝南走。阿枣说过,能走的时候,别回头。这一回,我听她的。

身后的洛阳,还在烧。那把火烧了好些天,据说连太庙、连宫室,都成了灰。我没回头去看。我怕我一回头,就再也迈不动这条死不了的腿。

我在乱世活了三百年 · Dennis
历史记不住平头百姓,李三白替他们记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