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贴是开学前三天到的货。一百二十张,白底蓝边,防水,店家在详情页里承诺「可机洗五十次不脱落」。我下单的时候犹豫过要不要买六十张的规格,林晚说,你永远不知道一个孩子有多少东西需要拥有名字。
八月三十一日晚上,我们一家三口坐在客厅地板上,给念念的整个一年级贴名字。
铅笔,十二支,每支一张。橡皮,两块。尺子,一把。卷笔刀。笔袋。笔袋里面的每一支彩笔——彩笔要贴细款的,几十张细款贴完,我的手指已经有点不听使唤。水杯,杯身一张,杯底一张,「杯底那张是备用的,」林晚说,「杯身的磨掉了还有杯底的。」她干过六年儿科,又干了四年社区护士,习惯什么事都留一个备用方案。
念念负责贴田字格本。她贴得很慢,每一张都要先用手掌把本子封面抹平,再把贴纸端端正正地按上去,拇指从中间往两边推,把气泡赶出去。这个动作没有人教过她,是她看我们贴了两张之后自己学会的。
「爸爸,」她忽然说,「你的工作要不要贴名字?」
「我的工作?」
「手机。」她说,「学校的东西都要贴名字。手机是你的东西。」
我说手机不用贴,手机认识我,它有指纹。这个回答在她那里没有通过。她从版上撕下一张姓名贴,绕到我背后,两只手捧着手机,把那张白底蓝边的小贴纸端端正正按在了手机背面的正中间,拇指从中间往两边推,把气泡赶出去。
「周念,」她念了一遍上面的字,然后想了想,「不行,这样别人以为是你的。」
她撕下来——我心疼了半秒,那张贴纸废了——换了个位置,贴在手机背面的左下角,贴完自己看了一眼,点点头:「这里好。这里像签名。」
林晚在旁边笑出了声。我说行,签名就签名。从那天晚上起,我的手机背面左下角就多了一张写着「周念」的姓名贴。我本来想第二天上班前揭掉的。
后来没揭。这个后面再说。
※
贴到十点半,念念开始打哈欠,眼皮一下一下地掉。林晚收走她手里的本子,说明天还要早起。她不肯睡,说还有小半版没贴完。我说剩下的明天回来贴,今天带过去的那些都贴好了,够用了。她这才把那小半版塞进书包侧袋,塞在纸巾底下,又拉开了书包的主袋,检查第三遍。
我看着她检查。铅笔盒,在。田字格本,五本,在。美术袋——她顿了一下,把美术袋抽出来,打开,又合上,塞回去。在。
那时候谁都没有发现,美术袋里少了一盒水彩笔。
第二天七点十五分,我们三个人站在家门口,念念背好书包,忽然站住不动了。
「水彩笔。」她说。
她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垮下去。那不是要哭,是比哭更让我难受的一种表情——一个六岁半的人,在开学第一天的早上,发现自己搞砸了一件事,而且她认为这件事完全怪她自己。
水彩笔是她前一天晚上画画用完的。她记得自己搁在了书桌左上角,「我记得清清楚楚。」但林晚冲回屋里,四十秒后出来,摇了摇头——书桌左上角没有,桌面没有,抽屉也没有。那盒水彩笔后来是周末才找到的,压在一摞图画本底下,当然那是后话了。
当时我们三个人站在家门口,谁都没说话。林晚看我,意思是:现在怎么办。我看了眼表。再找下去,开学第一天就要迟到。
「不带了。」念念忽然说。
我和林晚都看她。
「不带了。」她又说了一遍,把书包往上颠了颠,「跟老师说一声。老师说过,忘带东西要自己跟老师说。」她的下巴绷得很紧,看得出来这个决定花了她很大的力气,「你们回去拿要迟到,我进去也要迟到。迟到比忘带更不好。」
「校门口有文具店,」我说,「爸爸给你买一盒新的。」
她想了想,接受了这个方案:「那要十二色的。不要二十四色,二十四色太重。」
电梯里,谁都没说话。念念抱着书包站着,隔了一会儿,小声说:「书包是我检查的。我检查了三遍。」
「三遍已经很厉害了,」林晚说,「妈妈上班六年,更衣室的门卡还丢过两张。」
念念抬起头:「真的?」
「真的。一张找了三天,一张到现在还没找到。」
念念没说话,但我看见她的下巴松下来了。电梯到一楼,门开的时候,她忽然说:「那我们现在扯平了。我们家每个人都会忘东西。」
我在心里把这句话记了下来。职业习惯——做内容的人,看见什么素材都先存个档。那时候我以为,这个早上最值得记住的就是这一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