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乱世活了三百年 书架

第 15 章 / 共 15 章

第十五章 · 新朝的第一个春天

我是跟着一群逃兵荒的人,走进关中的。

运河修完那几年,我在江都地界替漕船看过一阵仓,眼看着那位一心要把天下攒成一件大器物的皇帝,把国库、把民力、把自己,一并耗到了底。后来江都乱起来,我不愿再看第二座台城似的地方,便一路往西,渡了河,进了关。掐指算算,从我在洛阳落地的太康年间到这一年,三百三十三年了。三百三十三年,我这个数字念出来自己都嫌荒唐,像账房先生记错了一笔怎么也平不了的账。

进关的路上,天下已经不成个样子。往东是瓦岗,往北是窦建德,山东河北到处是打着各色旗号的反王,一个说自己是天子,隔壁那个也说自己是。我一个活了三百年的人,见过的皇帝比这些人手里的兵还多,早就学会了不掺和——皇帝换得比坊门上的木牌还勤,我记不住,也不必记。我要记的从来不是他们。

和我一路走的,有个跛脚的老汉,姓吴,我唤他吴伯。还有个半大孩子,是他半道上捡的,父母都死在乱兵里了,孩子自己不肯说名字,吴伯就随口叫他「拾儿」——路上拾来的。我们三个凑在一处,也没什么缘由,不过是乱世里三根浮草,凑着抱团,好过一根一根被水冲散。

长安城下

我们赶到长安城下的时候,是这年冬天。太原来的兵已经把城围了。

领兵的是个姓李的,唐国公,叫李渊。这名字我听人念过几回,也没往心里去——姓李的想当皇帝的,这些年我见得多了,我自己还姓李呢。城里守着代王,一个孩子,做不得主,底下人各怀各的心思。围了些天,也没见怎么恶战,一日清早,城门就开了。

我原以为要见一场血。我见过太多破城了——洛阳那一夜的火,台城里活活饿死的一城人,我怕极了那种场面,怕到躲进关中来。可这一回,城破得竟出奇的静。兵进了城,没有大烧大杀,据说那位唐公下了严令,敢抢掠百姓的立斩。头几日街上还闭着门,缩着人,过了些时候,胆大的先开了半扇门探头看,见没事,第二日就把门开全了。

吴伯蹲在坊墙根下晒太阳,眯着眼跟我说:

「三白,你说这回是不是能安生了?」

我没敢应。这句话我这三百年听人说过不下百遍。永嘉之前有人这么说,南渡的船上有人这么说,淝水打赢了那年江南人这么说,运河刚通、龙舟下江南那年也有人这么说。每一回说完,没过多久,就又是一场火,一城人。我早不敢接这句话了。

可这一回,我心里那点东西,隐隐是活动了一下的。

新朝的第一个春天

第二年开春,长安城里传遍了——那孩子皇帝把位子让了出来,唐公受了禅,做了皇帝,改元武德,国号叫唐。

我站在西市里,听人念这消息,念得平平淡淡,像在念今天粟价几何。三百多年了,我送走过的朝代,两只手数不过来——西晋、成汉、前赵后赵、前秦、东晋、宋齐梁陈、北魏、东西魏、北齐北周,隋。它们兴的时候都热热闹闹,亡的时候都凄凄惶惶,一个压着一个,像潮水,一浪盖过一浪。如今又立了一个,叫唐。我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——不是欢喜,是一种走了太久太久的人,忽然听说前头有个地方也许能歇脚的那种,半信半疑的乏。

可市井是真的活过来了。

西市重新开了。卖胡饼的支起了炉,芝麻的香味老远就闻得见。西域来的商人牵着骆驼,绢帛论匹地堆——这场面,我在一百多年前重造的洛阳金市见过,再往前,在阿枣塞我三颗枣的那个洛阳金市,也见过。三百年了,这片土地上的人,好像总有这么一股子劲:不管烧过几回,塌过几回,只要给一口喘息,就又支起炉子,又堆起绢,又生火做饭,又开始张罗着好好活下去。

拾儿头一回吃上热乎的胡饼,烫得两只手来回倒,也舍不得撒手,腮帮子鼓得像揣了个球。吴伯在旁边看着他,眼睛笑成两条缝,跟我念叨:

「你看这孩子,能吃就好,能吃就是要长的。」

我看着那孩子的脸。他吃饱了的样子,跟三百年前豆子吃饱了的样子,没什么两样。孩子的脸,三百年都是一个样。

送别

安生下来,各人就有了各人的去处。

吴伯在城南寻着了个远房侄子,早年逃荒失散的,如今在唐军里当了个小校,日子安顿了,托人四处寻他这个叔。侄子要接他去同住,也肯连拾儿一并收下——添一双筷子的事,如今这世道,添得起了。

吴伯来跟我说这事的时候,是有些不好意思的,搓着手,跛着脚,半天绕不到正题。我先替他把话说了。

「去。」我说,「这是好事。孩子跟着你,有个正经落脚地,比跟着我们这样飘着强。」

「那你呢?」吴伯问,「一块去啊。我侄子那里,不多你一个。」

我笑了笑,没接这个话。我这三百年,最会的就是不接这个话。

该走的那天早上,天很好,是关中那种干干净净的春天,风里带点土腥,也带点新草的甜。吴伯拄着根拐,拾儿背着个小包袱,站在坊门口跟我道别。

「三白哥。」拾儿仰头看我。这些天,不知不觉,他管我叫哥了。他到底还是把名字告诉了我们——他叫什么,我如今记在心里那本账上,就在豆子后头,老张后头,贺六后头,那一长串名字的后头,又添了一个。

「我给你留了个东西。」拾儿从怀里掏出个物件,塞我手里。

是半块胡饼,硬了,是他昨天舍不得吃、藏起来的。

「路上饿了吃。」他说。

我捏着那半块凉透的硬饼,喉咙里像塞了什么。三百年了,总有人往我怀里塞吃的。阿枣塞过粟,塞过枣。如今是这孩子,塞半块饼。他们都以为我是要饿的人。他们不知道,我这具身子饿不死——真要饿的,从来是他们。可这半块饼我不能不收。收下,是收他这份心。

「哥不饿。」我把饼揣好,蹲下来,跟他一般高,「哥有别的话嘱咐你。」

我想教他点什么。我想了想,三百年里我攒下的活命的规矩,能省一口是一口,能走的时候别回头,跟紧了别撒手——这些都是乱世里的话。可眼前这孩子,要走进的是个也许能安生几十年、上百年的新朝。乱世的规矩,他也许用不上了。

于是我只说了一句:

「好好长大。别学哥这样,一个地方待不住。」

吴伯听不大懂这话,只当我玩笑。拾儿也听不懂,用力点头,像答应了一件顶要紧的事。

我把他们送到坊门外。吴伯一步一拐地往前走,拾儿走几步回一次头,朝我摆手。我站着,也朝他摆手,一直摆到他们拐进街角,看不见了。

阿枣当年说,能走的时候别回头。我这三百年,送人送得多了,慢慢咂摸出来——她这话,其实是说给走的人听的。我是留下的这个,我不必不回头。我看着他们走,一直看到看不见。看着一个人好好地、往一个能活下去的地方走去,这是我这三百年里,最舍不得、也最愿意看的一幕。

因为多半,我是再见不着他了。等他老了,我还是这张脸。等他死了,我还在。我这一辈子,就是这么一回一回地,把身边的人,一个一个送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。这是我的宿命,认了三百年了。

那本账

他们走后,我一个人在长安城里,又待了些日子。

新朝的头一个春天,长安是真好看。柳絮飞得满城都是,落在新支起的摊子上,落在重新开张的酒垆的酒旗上,落在孩子们的头发上。曲江边上,有人放风筝了。有人娶亲,鼓乐吹吹打打过街,红绸子在春风里飘。三百多年没见过的太平气象,一点一点,从这座城的砖缝里,重新长了出来。

我常一个人,在城里走。走着走着,就到了某处僻静的坊角,或是曲江边一棵柳树底下,坐下来。

我从怀里,取出那个裹了一层又一层的布包,一层层打开。最里头,还是那只小鞋,孩子的,很小的一只,鞋头绣着半朵没绣完的花。三百多年了,布磨得快透了,线的颜色淡得几乎看不出,那半朵花,还是没绣完。它永远绣不完了。绣它的那只手,三百多年前,就停在了洛阳城门那一夜。

我把小鞋放在膝盖上,像在伊水边那块石头上一样,像在重造的洛阳那口老井边一样。这只鞋,陪我走过了永嘉的火,走过了长江,走过了邺城的磨盘,走过了台城的饿殍,走过了那条填了几十万条命的运河。它是我这三百年里,唯一一样,从头到尾都在的东西。

然后,我开始念名字。

我念得很慢。阿枣。豆子。巷子深处那三个入秋后就没再哭的孩子——我至今不知道他们的名字,只记得那哭声,和那哭声停下来的那个立秋。坐在门槛上不肯走、我没拉动的那个老翁。会稽的河上撑了一辈子船、嘴角总叼着一截草茎、不识字却总说「今日水路不好走」的老张。云冈的崖壁上凿佛、一脚踩空从架子上摔下去、牙很白、到死没娶上媳妇的贺六。台城里最后那些日子,把最后一口米让给孩子、自己坐着坐着就不动了的人。运河边上,累到直接倒进河泥里、连尸首都被下一段河道盖过去的民夫,他们太多了,多到我记不下每一个名字,我就记那个数,记他们是一群人,记他们来过。

我一个一个地念。念到后来,我发现这本账,已经这么长了。三百多年,我心里记着的名字,比长安城里此刻活着的人,也许还要多。他们没有一个,留在了史书上。史书记的是那些换来换去的皇帝,是唐公入长安,是隋亡唐兴。史书记不住这些人。他们太小了,小到像柳絮,风一吹就没了,落在地上,连个印子都不留。

可他们来过。

阿枣泼辣地活过,把最后半瓮粟分了我一小捧。豆子在槐树底下挖过虫子,把泥拍自己一脸。老张撑着船笑过,把草茎往水里一吐,说今日水路不好走。贺六凿佛凿到满手是茧,还嘴硬说攒够了钱就娶个婆娘。他们真真切切地,在这片土地上活过,哭过,笑过,饿过,然后走了。

三百多年前,邺城那个廊下的老僧,跟我说过一句话。那时我没全懂,只觉得它像一粒石子,落进我心里那口深井,扑通一声。这三百年,这句话在洛阳的废墟里回响过,在无数座塌了的城里回响过。此刻,在长安新朝的第一个春天,柳絮满天地落,它最后一次,也是最重的一次,在我心里响起来:

「别人活得短,忘得也快。你活得长——就替那些活不长的,记着他们来过。」

我坐在柳树底下,忽然就把这件事,彻彻底底地认下了。

我到今天也不知道,我为什么会掉进三百年前那个太康年间的洛阳。不知道我这具身子为什么不老,为什么割了就长、刺了就合,怎么都死不掉。三百年了,我问过天,问过佛,问过道士的丹炉和和尚的经卷,没有一个人能答我。也许我永远不会知道。

可我不再执着于此了。

为什么来,为什么不老,这些也许根本没有答案。就算有,那答案也太大了,大到不是我一个从前替人抄书跑腿的小职员,该去够的。我够不着,也不想够了。我只知道一件我够得着的事:这三百年,我替这些没人记得的人,记着他们来过。我给自己找的这个理由,也许不是老天派给我的真答案,可它是我自己认下的。一个人活着,总得有个理由。这个,就是我的。

我把小鞋,重新一层一层裹好,贴身放回去。

上路

柳絮落尽的时候,我知道我又该走了。

倒不是出了什么事。是我心里那根老弦,又绷起来了。我在长安,已经待得够久,久到街坊里开始有人多看我两眼——「这后生怎么去年是这张脸,今年还是这张脸」。这句嘀咕,我这三百年听了几十遍,每一遍,都是该收拾行囊的信号。脸不老,是要出事的。这道理,我在邺城就学会了,学了三百年,再没忘过。

新朝立了,可新朝也留我不住。李渊当了皇帝,跟我没关系;长安太平了,也不是给我这样的人预备的太平。我这样的人,注定要一直走。走出这个坊,走出长安,走进下一段还没发生的年月里去。

我收拾行囊。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——三百年了,我早学会了空着手过日子,东西一多,走起来就沉,就舍不得,舍不得就走不动。我这样的人,走不动是要命的。我怀里贴身的,还是那只绣了半朵花的小鞋。除了它,我这三百年,什么都没能留住,也就只留住了它。

拾儿留的那半块胡饼,我也一直揣着,没舍得吃。走的时候,我在坊墙根下,喂了一只瘦猫。

临出城门,我回头望了一眼长安。

新朝的太阳底下,这座城正一寸一寸地长起来——跟一百多年前那座重造的洛阳一模一样。夯土的号子,叫卖的吆喝,孩子的哭闹,鼓乐,酒旗,柳树。活气。

我心里清楚,这座城,这个朝,往后会有好日子。也许会太平几十年、上百年,也许会有我这三百年都没见过的盛世,楼盖得更高,市开得更大,胡商来得更多。可我也清楚——它早晚,还会有它自己的那一夜火,那一城人。没有一座城逃得过。到那时候,还得有个人,替这一朝的普通人,记着他们来过。

那个人,多半还是我。

我把行囊往肩上一挪,转过身,出了城门,朝着东边——也可能是南边,我还没想好——总之是朝着一个还没有我、也还没发生的地方,一步一步,走了下去。

关中的风从背后吹过来,把最后几片柳絮,送出老远。

史书记不住我这样的人,也记不住我要去记的那些人。可没关系。我活得长。我替他们,一直记着。

我在乱世活了三百年 · Dennis
历史记不住平头百姓,李三白替他们记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