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自己修成了孤家寡人 书架

第 12 章 / 共 12 章

第十二章 · 租一间房,等

旅馆住到第九天,我去看了房。

中介带我看的第三套,在二中斜对面的老小区里,六楼,没有电梯,三十八平米,朝南。阳台外面是一棵很大的法国梧桐,叶子伸到窗前来。站在阳台上,斜斜地能看见二中操场的一角,课间的时候,能看见蓝色的校服涌出来,像退潮时候海面泛的水花。

中介小伙子在旁边说这套房性价比高,就是楼老了点。我说:「就这套。」

他愣了一下,说姐你不多看两套?我说不用了。他不知道,我看中的不是房,是那个能看见操场一角的阳台。

搬家没什么可搬的。一个行李箱,一个相机箱,三块硬盘,一台徕卡。我把那张731天的纸条用相框装了,摆在床头——原件。相框是在楼下文具店买的,十五块钱,塑料的。这是我第一次把自己的「作品」装框,一张作业本纸上几行铅笔字,一个涂出界的太阳。

安顿下来的第一个月,我做了三件事。

第一件,推掉了图片社下半年的两个专题。主编在电话里沉默了很久,说苏晚你想清楚,这个位置多少人盯着。我说我想清楚了。他说那以后呢?我说以后我就在这儿,拍这座城。他笑了一声,说这破城有什么好拍的。我挂了电话,站在阳台上,看操场上的学生上体育课。有什么好拍的?有。我欠了它十年。

第二件,在周姐介绍的儿童摄影工作室接了份零工,周末给孩子们拍生日照、百日照。第一天上班,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在镜头前哭得撕心裂肺,他妈妈怎么哄都不行。我放下相机,蹲下去,跟他平视,等。等他自己哭完。他哭了四分钟,哭完了,从妈妈手里拿过小汽车,自己玩起来,忽然冲我笑了一下。我按下了快门。

那张照片我没有修。孩子脸上的泪痕都在,笑得牙床都露出来。他妈妈看了说这张不好看吧,脸都哭红了。我说,这张是真的。她愣了一下,把这张照片要走了。

第三件,写信。每个礼拜天晚上写,礼拜一早上寄。我写这座城的事:长江大桥底下新开的面馆,老头们下棋的街角公园,秋天梧桐叶子落满我阳台的样子。我不写「妈妈想你」,不写「你最近好吗」,更不写任何一句解释。信末我只写一件事:我这个礼拜拍了什么照片。

第四封信寄出去以后,有一天陈屿给我打了个电话。他说:「信念念都收着。」

我握着电话,半天说出一句:「她看了吗?」

「我不知道。」陈屿说,「她把信都收在她房间里。盒子也拿回去了。」他停了一下,「晚晚,别问我她怎么想的。十六岁的孩子,我不知道,你更不知道。你就写你的。」

我说好。我说谢谢你。这是我们离婚之后,我第一次跟他说谢谢,也是第一次,他接电话没有急着挂。

日子就这么过。秋天深了,梧桐叶子黄了。我每天傍晚在阳台上拍一张照片,就拍操场那一角:跑步的,打球的,三三两两坐在看台边上的。我不知道念念在不在里面。也许有一天,我会拍到她。也许她知道我在这边举着相机。我不知道。胶片机没有屏幕,按下去的那一瞬间我什么也确认不了,这反而让我安心——拍下来,不急着看结果,信任光自己会把事情做完。

十一月的一个礼拜天,我写完第十二封信,装进信封,忽然想出去走走。我沿着二中那面围墙走,走到校门口。礼拜天的校门没什么人,门卫室里坐着个大爷在听收音机。

然后我就看见了她。

念念从对面的小卖部出来,手里拿着一瓶水。她也看见我了。我们之间隔着一条不宽的马路,晚高峰的车流来来往往。

她站住了。我也站住了。

她没有过马路。她也没有走。她就站在小卖部门口的灯箱底下,灯光落在她肩上。隔着车流,我们互相看了很久——大概十几秒,也许二十秒,对两个十年没有好好看过对方的人来说,这已经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。

然后她抬起手,把手里那瓶水,朝我的方向,轻轻举了一下。

就一下。像打招呼,又像别的什么。然后她转身走了,背影汇入人行道,汇入这座城的傍晚。

我站在原地,车流一辆一辆从我面前开过去。我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下来。十年里我在全世界看过那么多壮丽的风景,从来没有一道风景让我哭过。让我哭的是一条小马路,一个举着矿泉水瓶的十六岁的背影。

她举那一下是什么意思?是打招呼,是告别,是「我看见你了」,还是「就到此为止」?我不知道。我修了十年的图,习惯了把一切都修得明明白白、干干净净。这一次我不修了。就让它是虚的,就让它有噪点,就让它的意思悬在半空。

回到六楼的家,天已经黑透了。我把徕卡放在桌上,给自己泡了碗面。吃到一半,我想起很多年前马拉喀什那个清晨,想起那行灰色的「消息已发出,但被对方拒收了」。那时候我以为我面对的是一堵墙。

现在我知道了,那不是墙。那是一扇门,关着的门。门后面的人需要时间,需要我拿出比十年更长的东西,站在门外,不推,不敲,不辩解,只是让她知道:门外这个人,这次不走了。

我到底有没有问题?我到现在也回答不了。也许很多年以后,念念会替我回答;也许她永远不会回答,那我就带着这个问题活下去。

第十三个礼拜天,我又坐在灯下写信。窗外,梧桐树最后几片叶子挂在枝头,路灯把它们的影子投在我的信纸上。我写:念念,这周我拍了一张照片,是咱们这座城的日落。它不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日落差。

写完我停住笔,在信的末尾,犹豫了很久,添了一句以前从来不敢写的话:

「今天风大,加件衣服。」

——一句普通的、多余的、全中国的妈妈都会说的话。

我把它装进信封,封好。明天一早,寄出去。

我把自己修成了孤家寡人 · 丫丫的书
十年里我修好了无数张照片,唯独修不好自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