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四岛:谈了八十年的领土争端 书架

第 06 章 / 共 12 章

第六章 · 旧金山和约的文字游戏

1945 年的占领造成的是事实,不是权利。战败国的领土归属,要在和平条约里才算数。1951 年 9 月,五十多个国家的代表齐聚旧金山歌剧院,给日本办「战败结账手续」。这一天本可以把千岛问题一次结清,结果恰恰相反——它把这个问题精心地留在了半空,一留就是七十多年。

和约写了什么

《旧金山和约》第二条,日本逐项放弃海外领土:朝鲜、台湾、桦太南部……其中与我们有关的一句是:日本放弃「对千岛群岛以及 1905 年 9 月 5 日朴茨茅斯条约所获得主权之桦太一部分及其邻近岛屿的一切权利、权利根据与请求权」。

拆开这句话,有三个机关:

机关一:「千岛群岛」还是没有定义。和第二章的下田条约、第四章的雅尔塔协定一样,这四个字再次出现,依然没附地图。日本政府在签约前后的国会答辩中坚持:色丹和齿舞历来是北海道的一部分,不属于千岛。至于国后、择捉算不算千岛,当时连日本国内都在吵——后来才统一口径为「四岛都不属于千岛群岛」。

机关二:放弃了,但没写给谁。你看台湾条款也是这样:日本放弃台湾,但和约故意不写台湾归谁。这是美国谈判代表杜勒斯(当时主导对日和约设计的外交官,后来当了国务卿)的拿手好戏——「留白的艺术」。留白的原因各不相同:台湾留白是因为两岸都自称中国;千岛留白,是因为美国不想让苏联拿着和约去领赏。

机关三:苏联在场,但拒签。苏联代表团团长葛罗米柯出席了会议,提出修正案(要美国承认中国对台湾的权利、要日本解除武装等等),被否决后,苏联拒绝在和约上签字。这一拒签产生了奇妙的法律后果:苏联不能援引和约来主张千岛主权——你不是缔约方,条约给你的东西你不能伸手拿。于是苏联对四岛的占有,在法律上始终只靠两条腿:雅尔塔的政治承诺(日本没签字)和既成事实的军事占领。两条都不硬。

一种罕见的法律状态

把三个机关合起来看,北方四岛在 1951 年之后进入了一种罕见的法律状态:

大白话:日本说「我放弃的千岛不包括这四个岛,就算包括,我也没说放弃给你」;苏联说「雅尔塔答应给我了,岛在我手里」。一方攥着定义权,一方攥着岛。谁也不松手,谁也无法单独结案。这就像离婚协议里写了「家具归对方」,但「家具」清单没附,而其中一件家具还在你车库里。

吉田茂的选择题

顺带一笔:日本首相吉田茂在旧金山其实面对过更激进的方案——有幕僚主张在签约前就明确声明千岛范围、保留四岛,但吉田选择了模糊处理。他的算盘是:和约越早签、主权越早恢复,日本才能搭上美国主导的经济复兴快车;领土问题留到以后慢慢谈。这个「先复兴、后领土」的顺序,定了此后七十年日本外交的调子。问题是——「以后」一直没来。

旧金山和约 1952 年 4 月生效,日本恢复独立。日苏两国没有和平条约,技术上还处在「战争结束但和平未缔结」的状态。下一个机会出现在 1956 年——那是八十年的争端史上,离签字最近的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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